交通意外险
交通意外险包括的内容是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火车,飞机,轮船,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以及因交通意外导致意外医疗费用支出并根据险种要求进行相应的赔付。具体如下:
1、身故保险责任具体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相应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伤残保险金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伤残,保险人按照相应的残疾给付比例乘以相应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
3、意外医疗费用是为因意外事故需要支付相应金额的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付被保人,社保报销范围是有的报销社保内,有的报销社保外费用,免赔额大部分产品是无免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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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交通意外险包括哪些范围
【法律分析】
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意外身故、意外残疾和意外医疗
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残疾:意外致使身体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伤残等级按约定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意外医疗:一般是附加险的形式,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按比例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