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和累计缴费年限有关,其中:
1、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1(含)-2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3个月;
2、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2(含)-3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6个月;
3、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3(含)-5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12个月;
4、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5(含)-8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15个月;
5、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8(含)-10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18个月;
6、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1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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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多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