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
所谓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银行欠费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质押和抵押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在存单是质押的情况下,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是有权依法,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那么存单质押贷款后存单的钱能提出来吗?
存单办理质押贷款后在贷款期间以及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将存单的钱取出来的,毕竟贷款为还清之后,贷款银行是需要以存单来作为质押的,以此来防范用户不还款的风险。但是当存单质押贷款已经还清之后,用户是可以向贷款银行对质押的存单办理解押手续的,从而可以将存单的资金取出来。
一般情况下,在存单质押贷款期间,如果借款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话,银行是可以直接使用存单的资金来偿还债务人应该偿还的贷款本息,当存单资金不足以用来偿还贷款本息的话,银行将会继续向债权人进行追偿。
在申请存单质押贷款的时候,往往贷款的额度并不是全额贷款的,一般存单质押贷款的质押率是90%,即当存单资金有100万元的时候,用户办理质押贷款最高只能贷到90万。另外存单质押贷款的期限和存单期限是相关的,如果用户的存单还有2年就到期了,那么用户的贷款期限最长是不能超过2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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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定期存款质押贷款后可以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存单质押之后没有还清贷款之前存单中的金额是不能取出的。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