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莱退上市时间是什么时候,002473股票发行价格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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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时间:2010-09-10

发行价格:16.00元

发行数量:2000.00万股

发行市盈率:48.4800倍

发行中签率:0.29%

预计募资:1.95亿元

实际募资:3.2亿元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就是圣莱退发行价、发行日期的介绍,如果您对002473圣莱退股票感兴趣,请继续阅读圣莱退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一、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298号,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前身系宁波圣莱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宁波市江北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北区外审[2003]126号文批准,由爱普尔(中国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的中外合资(港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杨宁恩,投资总额5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0万元美元,工商注册号为330200400011799。其中爱普尔(中国香港)电器有限公司持有75%的股权,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持有25%的股权。公司成立时的股东出资已经宁波恒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恒会所验(2004)306号《验资证明》验证。

根据2007年10月11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宁波市江北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北区外审[2007]072号《关于同意宁波圣莱达电器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06万美元,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0万美元增至346万美元。其中:爱普尔(中国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增持293万美元,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增持13万美元。本次增资后爱普尔(中国香港)电器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3.35%的股权,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65%的股权。本次增资已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沪众会字(2007)第279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2008年12月22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宁波市江北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北区外审[2008]072号《关于同意宁波圣莱达电器有限公司投资者股权变更的批复》批准,爱普尔(中国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26.88%的股权转让给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8.67%的股权转让给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转让后,爱普尔(中国香港)电器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7.80%股权,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3.53%的股权,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67%股权。

根据2008年12月24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宁波市江北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北区外审[2008]075号《关于同意宁波圣莱达电器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346万美元增加至536万美元,投资总额由500万美元增至1000万美元。本次增资已由宁波公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甬公会验[2008]35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增资后,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7.09%股权,爱普尔(中国香港)电器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7.31%股权,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60%股权。本公司于2008年12月29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36万美元。

经公司2009年3月5日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宁波市外经贸局2009年3月18日《关于同意宁波圣莱达电器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09]148号)批准,公司以截至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2,302,178.12元人民币,按照1:0.74的比例折为股份53,600,000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整体变更设立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09年3月31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33020040001179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53,600,000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杨宁恩。上述出资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沪众会字(2009)第223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2009年4月18日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宁波市外经贸局《关于同意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09]235号)批准,本公司注册资本由5,360万元增加至5,760万元。本公司发行400万股普通股,每股票面价值1元人民币,由上海雍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购。

2009年4月29日,上述出资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沪众会字(2009)第306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增资后,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3.13%股权,爱普尔(中国香港)电器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4.72%股权,上海雍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94%股权,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21%股权。

根据2009年5月9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宁波市外经贸局《关于同意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09]309号)批准,本公司注册资本由5,76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本公司发行240万股普通股,每股票面价值1元人民币,由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009年5月26日,上述出资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沪众会字(2009)第337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增资后,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1%股权,爱普尔(中国香港)电器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3.33%股权,上海雍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67%股权,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股权,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股权。

根据2009年8月20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大股东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圣利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2月22日,宁波圣利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圣利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本公司2009年11月28日2009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8月18日证监许可[2010]1125号《关于核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元。截至2010年9月2日止,本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0,000,000.00元,扣除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37,899,887元,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00,113.09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262,100,113.09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业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沪众会字[2010]第3885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已于2010年10月27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本公司2011年4月28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于2011年6月16日取得了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的《关于同意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11]415号),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60,000,000股。2013年11月22日,本公司大股东宁波圣利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金阳光将其持有的圣莱达16,043,294股股份(占圣莱达股份总数的10.027%)以人民币491,406,095.22元为对价转让给上海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必信”);将其持有的圣莱达7,952,000股股份(占圣莱达股份总数的4.97%)以人民币243,569,760元为对价转让给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将其持有的圣莱达7,800,000股股份(占圣莱达股份总数的4.875%)以人民币238,914,000元为对价转让给天津鼎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杰资产”)。2015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转让事宜于2015年7月6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015年7月7日,杨宁恩先生、金根香女士、金阳光与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美圣典”签署《关于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金阳光100%的股权以人民币1,862,159,855.22元为对价转让给星美圣典。本次权益变动后,星美圣典间接持有圣莱达29,000,000股股份,占圣莱达股本总额的18.125%,本次交易不涉及圣莱达股份性质及比例的变化。

2015年7月15日,控股股东爱普尔(中国香港)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尔”)与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通商”)签署《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爱普尔将其持有的圣莱达25,000,000股股份(占圣莱达股份总数的15.625%)以人民币765,750,000元为对价转让给洲际通商。

2015年8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爱普尔持有公司1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375%;洲际通商持有公司2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625%。公司原第二大股东金阳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29,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125%,金阳光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金阳光的实际控制人覃辉先生。

2015年8月19日,爱普尔分别与林志强先生、叶激艇先生及杨宁恩先生签署《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爱普尔将其持有的圣莱达7,800,000股股份(占圣莱达股份总数的4.875%)以人民币238,914,000元为对价转让给林志强先生;将其持有的圣莱达2,200,000股股份(占圣莱达股份总数的1.375%)以人民币67,386,000元为对价转让给叶激艇先生;将其持有的圣莱达5,000,000股股份(占圣莱达股份总数的3.125%)以人民币153,150,000元为对价转让给杨宁恩先生。2015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林志强先生持有公司7,8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75%;叶激艇先生持有公司2,2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75%;杨宁恩先生持有公司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25%;爱普尔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016年12月1日,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其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已完成变更。更名为“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拉萨市堆龙德庆县羊达工业园区管委会450号”。

2016年12月9日,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其于2016年12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7800000股份。

2017年6月20日,“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西藏晟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为境内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符永利,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包括:控股子公司宁波爱普尔温控器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爱浦尔电器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圣莱达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圣莱达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圣莱达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屹丰电器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圣莱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6,000万股,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10幢202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6,000万股,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注册地: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10幢202室,总部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扬善路51号金港大酒店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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