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调整
公积金基数调整是指每年的7月至9月市民可以调整一次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根据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上一年度工资的变化,重新核算职工的月缴存基数,如有变化或缴存比例调整,应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报调整职工的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经确定,年度内不因职工个人职务变动等再作调整。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
一、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五、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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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是什么意思
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意思如下。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登录公积金网网上服务厅,在网上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1、登录系统:用公积金数字证书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在公积金业务申报栏中选择“批量基数调整”业务。
2、数据下载:选择“基数调整”,点击“查询”,经办人可查看单位和职工调整前的缴存比例、工资基数、公积金月缴存额、新职工补贴月缴存额。若需进行调整的请点击“文件下载”,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下载到本地电脑。
3、填报新基数:单位按规定在《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中填录新的职工工资基数。
4、导入数据:点击“文件导入”,将填录好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导入公积金系统,若单位缴存比例需调整的,经办人应同时在导入界面录入新的缴存比例。经办人核对数据,若有错误的,可予以“删除”,待修改后重新进行“文件导入”。
5、提交业务:在确认无误后,点击“业务提交”,提交后调整信息方能生效。
若业务提交前发现有误的,可对本次批量基数调整业务予以“删除”,重新进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填录和文件导入操作;
若业务提交后,新一年度的公积金汇缴前发现有误的,经办人也可重新进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填录和文件导入操作;若在新一年度的公积金汇缴后发现有误的,则单位须携带相关材料(具体请咨询中心归集部门)到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