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向通
由中国人民银行统筹指导,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牵头,广东、深圳银保监局、证监局共同参与起草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于9月10日正式发布,此举拉开了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购买理财产品的序幕。
香港金融管理局网站9月10日公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南向通总额度暂定为1500亿元人民币,每名投资者的个人额度为100万元;北向通总额度暂定为1500亿元,每名投资者的个人额度为100万元。
“跨境理财通”业务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考虑到三地法律制度不同,投资者消费习惯有差异,在业务试点中粤港澳三地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强化信息共享,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共同夯实投资者权益保护基础,确保大湾区居民跨境投资理财产品时能获得最大程度的权益保护。
以上就是关于南向通的介绍,如果您还有疑问,请继续阅读扩展内容。
扩展阅读:跨境理财通购买门槛是什么?有没有购买上限?
“跨境理财通”业务包含“北向通”和“南向通”两种。那么跨境理财通购买门槛是什么?有没有购买上限?为大家准备了相关内容,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跨境理财通购买门槛是什么?
“北向通”:主要面向港澳投资者,“北向通”投资者准入条件则由港澳金融管理部门明确。“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对单个投资者实行额度管理,个人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总额度暂定1500亿元人民币。
“南向通”:主要面向的是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者,个人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总额度暂定1500亿元人民币
开展“南向通”业务的内地投资者购买港澳理财产品需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是具有大湾区内地9市户籍,或在大湾区内地9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
二是具备2年以上投资经历;
三是满足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200万,或净资产100万的最低门槛要求。
跨境理财通有没有购买上限?
跨境理财通有购买上限。“北向通”和“南向通”的个人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总额度暂定1500亿元人民币。
以“北向通”为例:港澳投资者既会汇入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也可能赎回产品后汇出资金,那么市场上“北向通”业务的资金流动规模会有一个动态变化,但这个流入净额只要在1500亿元净额上限内,投资者都可循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