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员
因为根据国家社保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必须要为入职的职工办理社保的。所以每当单位聘用了新职工之后,都需要及时去办理社保增员手续,且若有员工离职,也需办理社保减员手续。那么,社保增员需要什么资料呢?
办理社保增员手续需要准备的资料有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劳动合同书。而若是农村户口,则还需要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
而如果因为某些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的话,就需要在增加表中注明:“增加人员的缴费人员类别及相关信息已由单位核实无误,如有问题由单位负责”,并加盖上单位的公章。
还有,如果新入职的职工已经参加了社保的话,就需要职工提供自己的社保编号;而若是职工还未参加社保的话,就需要职工提供两张一寸照片。
扩展阅读:社保增员需要带什么资料
社保增员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原件正本(收取)2份);
2、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复印件(复印件1份);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社保的特征有: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社保的意义和作用重大,就是让全社会的人都生活有所保障,老有所养等,买有社会保险的人可很好的解决和减少生活中的一些额外开支,比如退休无收入、生病开支大、工伤无人管、突然失业无收入来源以及生育子女无经济收入等,根据保险的比例和说明可通过社会的帮助来走过生活中的难关,不会因家庭发生大事而瞬间失去生活经济来源而苦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