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
随着国家实力的增强,我国的福利政策逐渐得到了改善。大病救助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产生的,主要是针对特困家庭或者个人的一种医疗补助制度。救助对象是比较广泛的,几乎涵盖了生活中的那些困难人员。其中包括了特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员等一些生活困难的人员。毕竟这些人一旦有重大疾病的话,医保根本不能解决的实际困难,这自然需要救助手段给予补充了。那么大病救助需要哪些手续?
它是有自己比较严格的程序的。首先需要向所在的乡政府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的身份证,医疗诊断书,医疗清单这些证明材料。乡政府对于这些这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之后就需要将这些资料统一交到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进行复审,如果复审通过的话就耐心等待消息。如果是在治疗期间申请大病救助的话,在结算医疗费的时候可以直接进行报销的,自己索要支付的医疗费是比较少的,也就是在10个点以内。
大病救助申请的程序比较复杂,审核时间是比较长的。这点应该能够理解的,毕竟这是为了保证资金用到实处而已。大病救助自从设立以来,它为很多生活有困难的人解决了看病贵的烦恼,是一项惠民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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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一)申请。申请救助者必须本人(或直系亲属、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携带下列有关证件、证明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若为社会孤老、城乡低保户的,应提供由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相关证明;3、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医疗费支付证明(发票)原件;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二)受理。1、初审。社区居(村)委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对申请人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 2、复审。经初审合格的,由承办机构进行复审。承办机构根据申请人医疗费支付材料,核定其本年度个人自负医药费用总额、待救助金额、救助比例、救助额等,并填写《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的相关项目,报送镇大病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三)公示。经镇大病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合格的申请人,其人及救助情况须在各村(居)委公示拦内公示。(四)支付。经公示10日后未接到群众异议的申请人,承办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按审批核准额向申请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支付救助金。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条 医疗机构依法从事诊疗活动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