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直接关系到社保的缴纳与发放,通常情况下,社保的最低缴费标准往往是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执行的。而不同地区的产业发展情况不同,其最低工资标准也是有所差别的。那么东莞2020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一起来了解一下。
东莞最低工资标准2020最新
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属于整个广东地区的第二类执行标准,为17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在广东地区和东莞执行相同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城市有珠海、佛山、中山市。
在整个广东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一共有四类,其中广州和深圳执行第一类标准,广州为2100元/月,对应小时工资最低20.3元/小时;深圳2200元/月,对应小时工资最低为20.3元/小时;第三类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对应小时工资标准为15.3元/小时,执行城市有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第四类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月,对应小时工资为14元/小时,执行城市有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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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最低工资是多少?
2020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如下所示分四个标准,具体信息如下所示:
第一类标准:广州和深圳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广州为21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深圳为22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
第二类标准:172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第三类标准:15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3元/小时。
第四类标准:14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扩展资料:
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综上,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其实是由广东省政府统一来确定的。因为东莞在广东属于二类城市,所以就是按照第二类标准来执行最低工资的。现东莞市的最低月工资为1720元,而最低的小时工资则为16.4元。
《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