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什么意思
交强险的意思是说: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之后,如果导致他人(不包含被保险人和本车人员)受到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则保险公司可以在责任限额内予以理赔。
交强险限额分为有责和无责,2020年车险改革之后,交强险有责情况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十八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八、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两千;无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一万八,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一千八,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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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险又称为法定保险,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参加的保险,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扩展资料: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
1、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2、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
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