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
房产税这个概念的出现,让许多人都有些担忧,大家都不知道这个政策什么时候会出台,具体政策是什么样的,今天咱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房产税的相关内容。
首先咱们先说这个政策的实施时间,早在2011年,上海和重庆就已经开始试点实施房产税的征收了,到现在也有8年的时间,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也已经把房产税法列入预备项目,并且是立法项目的第一类。
但大家可以放心的是,房地产税不会立即开始征收,而必须要通过一系列立法程序。目前的进度是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其实回过头来看,2018年是房产税立法比较恰当的时机,究其原因在于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一个关键变化,那就是和过去两三年相比,现在的整个房地产市场库存量明显下行。
再就是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其实房产税并不是对的房屋都会征税,而是对城镇的商品房、经营性房屋征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房屋财产税,也是一种财产税,也就是直接税。
而房产税的征收标准目前还不明确,根据其他国家及试点城市的政策,大概的标准应该是从价计征或者房屋从租计征;房屋从价计征是按房屋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屋余值计征。房屋从租计征是按房屋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在交纳房产税时候,大家可以参考这个方法来计算自己应该交纳的税费,毕竟,及时的交纳应缴纳的税款,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的介绍,如果您还有疑问,请继续阅读扩展内容。
房产税是怎么收的,是按什么标准收的啊?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如下: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性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x(1-10%或30%)x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x税率。
房产税收特点有: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房产纳税时间如下: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